1、面上草稿
北宋时有个叫陆东的,在苏州做官。某次断案,他判一个犯人流放,当时流放是要在脸上刺字的。陆东让人在犯人脸上刺上“特刺配某州牢城”几个字。
刺完了,手下一个幕僚说,大人不对啊,不能用“特”这个字。但凡用这个字的都是朝廷一时旨意,这个犯人只是流放罪不能用这个字。
陆东一听,赶紧叫人把那犯人又拉回来,把“特刺”二字划掉,改成“准条”,重新刺字。估计这犯人得是有一张高晓松式是大脸,不然恐怕刺不下这么多字。
陆东给犯人刺字刺两回这事在当时广为流传,没少被人笑话。后来有人向上推荐陆东,说这个人有才干,应该升官。